爸爸每年送244萬公司股權給孩子,真的比較省稅嗎?會計師拆解「生前贈與 vs. 死後繼承」股權傳承帳

家族辦公室|會計師篇

導言

爸爸創業30年,公司現在值1億元。

他聽朋友說:「每年送244萬元股票給孩子,慢慢送,最後就不用繳遺產稅了。」

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。依財政部現行規定,每一位贈與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,而且這244萬元是「每位贈與人全年」的額度,不是每個孩子各244萬元。

但是企業主真正該問的,不是「一年可以免稅送多少」,而是:公司未來會漲多少?我要移轉多少股權?移轉之後,我還剩多少控制權?

一、先破解第一個誤區:三個孩子不是244萬 × 3

假設爸爸有三個孩子,爸爸今年分別送老大244萬元、老二244萬元、老三244萬元,不能因此主張全年有732萬元免稅額。

現行規則是以贈與人為中心計算:同一位贈與人從1月1日至12月31日,全年贈與他人的財產累計在年度免稅額內,始適用相應免稅規定。如果爸爸、媽媽各自有自己的財產並分別進行贈與,則應分別依各贈與人的年度額度計算。

所以家族辦公室第一步不是先做「孩子表」,而是建立:贈與人 × 年度 × 股權價值的移轉矩陣。

二、公司股票送244萬元,不代表按股票面額244萬元算

這是未上市家族企業最常見的錯誤之一。公司資本額1,000萬元,爸爸持股100%,不代表公司股權的課稅價值就只有1,000萬元。

依財政部現行規定,未上市、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的股票或股權,贈與價值原則上依公司資產淨值等法定方式估定,而不是單純按照股票面額。申報未上市公司股票贈與時,也可能需要檢附持股餘額證明、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及每股面額等資料。

尤其公司如果持有大量土地、房屋、現金或累積未分配盈餘,更不能只看資本額。

三、真正值得提早評估的,可能不是「現在的價值」,而是「未來的成長」

假設爸爸的公司目前稅務估值為5,000萬元,但公司正準備取得大型訂單、開發新產品、進行土地開發、引進策略投資人,甚至準備上市櫃,未來企業價值可能大幅成長。

這時生前逐年移轉的財務邏輯就不只是每年使用免稅額,更重要的是部分未來成長價值可能發生在下一代已持有的股權上。

但這是規劃邏輯,不代表所有企業都應提早贈與;若公司價值反而下降、接班人尚未確定,或控制權安排尚未完成,過早移轉也可能產生反效果。

四、死後繼承是不是一定比較貴?不一定

生前移轉財產與死後繼承必須整體比較,不能看到贈與稅免稅額就直接認定贈與一定比較省。

死亡時的股權價值仍須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估定;遺產稅計算則還涉及整體遺產、免稅額與各項法定扣除額。因此不能只拿「贈與稅率」與「遺產稅率」直接比較。

正確方法應比較:今天開始逐年移轉的總成本,以及未來死亡時整體遺產的預估成本。

五、逐年贈與最大的陷阱,可能不是稅,而是爸爸太早失去控制權

假設爸爸原本持股100%,每年都把股票移轉給孩子。多年後,稅負或許降低,但爸爸自己的持股比例也同步下降。

這時真正的問題可能變成:董事怎麼選?股東會誰有表決權?重大資產出售誰決定?公司增資誰掌握?孩子離婚、死亡或遭債權人強制執行時怎麼辦?

因此家族辦公室做股權傳承時,不應只畫「稅負試算表」,還必須同時畫一張控制權稀釋表。

六、還有一筆常被漏掉的稅:孩子以後把未上市股票賣掉

股權贈與不是整個稅務故事的終點。依財政部現行規則,個人出售符合規定的未上市櫃股票,其交易所得可能涉及個人基本所得額;法律另有符合條件的例外。

孩子如果因繼承或受贈取得未上市櫃股票,未來出售時的成本認定亦有相應規則。因此完整的股權傳承模型不能只算爸爸送股票時繳多少稅,還要評估下一代未來處分股權時的所得與稅負。

七、會計師真正該做的是「三情境試算」

如果爸爸持有一家價值1億元的家族企業,建議至少建立三套模型:

  • A方案:完全不動。爸爸持有到死亡,由下一代繼承。
  • B方案:逐年贈與。運用年度免稅額及可接受的贈與稅成本,分年移轉。
  • C方案:控制權與經濟權分開規劃。先確定接班、表決權與公司治理,再決定股權移轉節奏。

三套模型都要同時比較贈與稅、遺產稅、未來股票處分稅務、企業估值成長,以及最重要的——爸爸剩下多少控制權。

結論:最省稅的股權移轉,不一定是最好的企業傳承

「每年244萬元免稅額」當然值得納入規劃。但如果一家企業價值1億元,每年只想到244萬元,可能把真正重要的問題看得太小。

企業主真正要處理的是:企業未來值多少?誰要接班?何時移轉?爸爸要保留多少控制權?孩子未來出售股權的成本又是多少?

下一篇律師篇可以接著處理:「爸爸把公司股票送給三個孩子後,如何避免股權越分越散?從章程、表決權到股東協議建立家族企業控制權。」

家族財富傳承不是把股票分完,而是讓企業在第二代、第三代手上仍然有能力做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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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權傳承、股權贈與、贈與稅免稅額、未上市公司股權、家族辦公室

資料來源說明

本文依財政部現行贈與稅免稅額、未上市公司股權估價、遺產及贈與稅申報,以及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與個人基本所得額相關官方資料整理。實際案件仍應依公司最新財務報表、股權結構、資產內容、贈與年度及辦理時最新法令個別試算。

發表者:永盛家族辦公室-地政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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